公告日期:2022-12-09
债券代码:2280330.IB/184504.SH 债券简称:22 上饶国资专项债 02/22 上饶 02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第一期、第二期上饶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
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权代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签署日期:2022 年 12 月
声 明
本报告依据《2022 年第一期上饶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及《2022 年第二期上饶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2021 年上饶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以及上饶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长城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下一步,长城证券将按照相关规定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及《债权代理协议》的规定和约定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
一、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核准情况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21〕246 号文件注册公开发行。
2020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出具《上饶市国有资产经
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申请发行本期债券。
2021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出具《关于同意上饶市国
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的股东会决议》,同意本期债券发行。
(二)22 上饶国资专项债 01/22 饶资 01
1、发行人:上饶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代码及简称:2280043.IB/184236.SH 22 上饶国资专项债 01/22
饶资 01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5.00 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债券,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债券存续期内的第 3、4、5、6、7 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5、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4.78%。
6、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总登记托管,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分托管。
7、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2 年 1 月 27 日,以后本期债券存续
期内每年的 1 月 27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8、计息期限:自 2022 年 1 月 27 日起至 2029 年 1 月 26 日止。
9、计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息。
10、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
存续期的第 3 年至第 7 年每年年末分别偿还债券发行总额的 20%。每次还本时按
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
11、付息日:2023 年至 2029 年每年的 1 月 27 日为上 1 个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2、兑付日:2025 年至 2029 年每年的 1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3、主承销商、债权代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15、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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