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30
债券简称:22 阿克苏债 01/22 绿色 01 债券代码:2280007.IB/184198.SH
22 阿克苏债 02/22 绿色 02 2280098.IB/184280.SH
22 绿色 01、22 绿色 02
2022 年度债权代理事务报告并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22 绿色 01、22 绿色 02 全体持有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本公司)作为 22 绿色 01、22
绿色 02 的主承销商及债权代理人,按照相关要求出具本报告。
为出具本报告,本公司与阿克苏地区绿色实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进行接洽,对于出具本报告有关的事务进行了必要的调查。本报告依据本公司对有关情况的调查、发行人出具的证明文件进行判断,对上述债券存续期间所了解的信息进行披露。在本报告中对有关审计报告等专业数据及事项的引述,不表明本公司对这些报告、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本公司未对上述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评价,也未对上述债券的投资风险做出任何判断。上述债券的投资者应自行判断和承担投资风险。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阿克苏地区绿色实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南大街32号信诚大厦B座9楼
法定代表人:陈红玮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融资咨询服务;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供应链管理服务;灌溉服务;土地整治服务;住房租赁;棉花种植;水果种植;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创业空间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燃气经营;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牲畜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财政局100%持股。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财政局。
跟踪评级: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6 月 26 日出具的
《阿克苏地区绿色实业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3]跟踪 1122 号),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上述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二、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2022 年第一期阿克苏地区绿色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2022 年第二期阿克苏地区绿色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债券发行结束后,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上述债券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二)付息、兑付(如有)情况
22 绿色 01 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32 年每年的 1 月 1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6 年末到第10 年末,发行人逐年分别按照剩余债券每百元本金值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第 6 年到第 10 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
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2023 年 1 月 17 日已完成上
述债券 2022 年 1 月 17 日-2023 年 1 月 16 日的利息兑付工作,利息金额为
36,000,000.00 元。2022 年度不存在兑付本息事宜,发行人不存在应付未付利息的情况。
22 绿色 02 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32 年每年的 3 月 1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6 年末到第10 年末,发行人逐年分别按照剩余债券每百元本金值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第 6 年到第 10 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
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2023 年 3 月 15 日已完成上
述债券 2022 年 3 月 15 日-2023 年 3 月 14 日的利息兑付工作,利息金额为
31,360,000.00 元。2022 年度不存在兑付本息事宜,发行人不存在应付未付利息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2 绿色 01,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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