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9-19
债券代码:184429.SH/2280254.IB 债券简称:22 滨江债/22 安庆滨江债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2 年度第四次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二〇二二年九月
本报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2022年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2022年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江城建”、“公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代理人”或“华安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 滨江城建
法定代表人 金京
注册地址 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绿地紫峰大厦 A 座 6 楼 616 室
办公地址 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绿地紫峰大厦 A 座 6 楼 616 室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46003
二、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债券名称:2022 年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22 滨江债/22 安庆滨江债。
债券代码:184429.SH/2280254.IB。
发行规模:人民币 3 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7 年。
票面利率:4.00%。
起息日:2022 年 6 月 20 日。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9 年每年的 6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5 年至 2029 年每年的 6 月 20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 3、4、5、6、7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最后五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信用等级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担保情况:由安徽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债券债权代理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3.00 亿元,其中 2.00 亿元用于安庆
市迎江区智慧农贸市场(一期)项目建设,1.00 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三、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公告,发行人中介机构发生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中介机构情况
本次变更前,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审计机构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其概况如下:
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9 月 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院 3 号楼 20 层 2001
执行事务合伙人:周含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85632412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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