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0
债券代码:184429.SH/2280254.IB 债券简称:22 滨江债/22 安庆滨江债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出售转让资产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 1018 号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本报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2022年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2022年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江城建”、“公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代理人”或“华安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 滨江城建
法定代表人 金京
注册地址 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绿地紫峰大厦 B 座 33 楼 3315 室
办公地址 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绿地紫峰大厦 B 座 33 楼 3315 室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46003
二、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债券名称:2022年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22滨江债/22安庆滨江债。
债券代码:184429.SH/2280254.IB。
发行规模:人民币3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7年。
票面利率:4.00%。
起息日:2022年6月20日。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9年每年的6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5年至2029年每年的6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最后五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信用等级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担保情况:由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债券债权代理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00亿元,其中2.00亿元原计划用于安庆市迎江区智慧农贸市场(一期)项目建设,1.00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2024年11
月7日,根据《关于召开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发行人变更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将尚未使用的1.44亿元募集资金用于安庆市迎江区未来科技城项目。
三、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根据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披露的《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转让资产的公告》。发行人就出售转让资产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背景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滨江城建拟将持有的安庆市迎江区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经发投公司”)的 100.00%股权以 60,988.22 万元价格转让给安庆滨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江控股集团”),交易金额占滨江城建合并报表范围上年末净资产的 18.85%。
(二)交易各方情况
1、股权转让方基本情况
(1)名称: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00783080085R
(3)住所: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绿地紫峰大厦B座33楼3315室
(4)法定代表人:金京
(5)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05年12月21日
(7)主要经营范围: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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