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0-26
2022 年第一期南昌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金额 人民币 16.00 亿元
担保情况 无
信用评级结果 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 AAA
本期债券债项评级为 AAA
发行人 南昌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权代理人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机构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发行人
南昌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签署日期:2022 年 月 日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并对债券发行文件进行了书面确认。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要求,已对本期债券的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I
四、律师声明
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及签字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投资提示
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备案,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或对投资收益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对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或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债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承担。
六、其他重大事项和风险提示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约定,均视为同意本期债券《2021 年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接受《2021年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2021年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之权利及义务
II
安排。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承诺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发行本次企业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七、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发行人:南昌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22 年第一期南昌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
司债券(简称“22 南昌产投债 01”)。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 16.00 亿元。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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