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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9-05
债券代码:184612.SH 债券简称:22 张控 01
债券代码:2280454.IB 债券简称:22 张经控股债 01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张家港经开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售转让资产
的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权代理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八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张家港经开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债权代理人”)编制。东方投行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方投行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东方投行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张家港市悦丰绿能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及张家港市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张家港经开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将张家港经开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开控股”、“发行人”)持有的张家港市悦丰绿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能科技”)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张家港经开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二)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依据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且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未达到 50%以上;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未达到 50%以上;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未达到 50%以上。
二、交易对方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张家港经开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国泰南路 9 号 20 楼
主要办公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国泰南路 9 号 20 楼
法定代表人:席国平
注册资本:50.00 亿元
实缴资本:50.00 亿元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新能源设备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及相关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新能源产业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土地整治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金属结构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业务及其最近一年开展情况:发行人主要业务为安置房和工程施工业务,最近一年经营状况良好。
资信和诚信情况: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企业。
(二)与发行人关系
张家港经开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发行人与张家港经开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主要财务情况
截至 2022 年末,张家港经开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
公司资产总额为 408.99 亿元,资产净额为 191.64 亿元;2022 年
度,张家港经开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66 亿元,净利润 1.06 亿元。
三、交易标的情况
公司名称:张家港市悦丰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2 年 3 月 24 日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发行人持股比例:本次交易前,发行人所持有绿能科技 100%股权;交易完成后,发行人不再持有对绿能科技的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业务及其最近一年开展情况:绿能科技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废料收入,最近一年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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