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1-23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 26 号)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1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二期)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发行人及党政联席会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提示
1、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1 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2021〕2491 号)。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1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发行
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
2、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 级,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
为 655.69 亿元(截至 2021 年 6 月末的合并报表中股东权益合计);最近三个会
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6.81 亿元(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 2018 年、2019年及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3、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 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本期债券无担保。
5、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基础期限为 3 年,以每 3 个计息年度为
一个周期(重新定价周期)。在每个约定的周期末附公司续期选择权,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或选择在该重新定价周期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品种二基础期限为 5 年,以每 5 个计息年度为一个周期(重新定价周期)。在每个约定的周期末附公司续期选择权,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
延长 1 个周期,或选择在该重新定价周期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规模内,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 100%。
6、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3.10%-4.10%,本期债券品种二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3.60%-4.60%。本期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在票面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
7、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T-1 日)向网下投资者进
行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于 2021 年11 月 25 日(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8、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申请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期债券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9、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 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10、网下发行面向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专业投资者网下最低认购数量
为 10,000 手(100,000 张,1,000 万元),超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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