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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14 11:08:21 股吧网页版
185267: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可持续挂钩)2025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14


债券代码:185267.SH 债券简称:22 安租 01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2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可持续挂钩)2025 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5 年 1 月 20 日

本息兑付日:2025 年 1 月 21 日

债券摘牌日:2025 年 1 月 21 日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2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可持续挂钩)(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开始支付自 2024 年 1 月 21 日至 2025 年 1 月 20 日期间的
最后一个年度利息和本期债券本金。为保证还本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2 年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可持续挂钩)

2、债券简称:22 安租 01

3、债券代码:185267.SH

4、发行人: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8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 3 年,第 2 年末附发行人赎回
条款。如果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平安租
赁小微普惠领域直租赁业务累计投放金额达到设定的可持续发展计划目标,则正常还本付息;若未达到预先设定指标,则第 2个付息日赎回全部债券。

7、票面利率:3.38%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22 年 1 月 21
日至 2025 年 1 月 20 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5 年
每年的 1 月 21 日,如发行人在第 2 个计息年度因未按约定实现
可持续发展绩效目标(SPT)赎回全部债券,则本期债券的计息
期限为 2022 年 1 月 21 日至 2024 年 1 月 20 日,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1 月 21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 1 个交易日)。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兑付兑息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24 年 1 月 21 日至 2025 年 1 月 20

日。

2、票面利率及兑付金额: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
率)为 3.38%,每手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33.80 元(含税)。

3、债权登记日:2025 年 1 月 20 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
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本息兑付日:2025 年 1 月 21 日

5、债券摘牌日:2025 年 1 月 21 日

三、兑付、兑息办法

(一)本公司已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付、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本金及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本金及利息。

四、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本期债券发行人已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上述规定予以明确说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请各兑付机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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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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