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1
债券代码: 163620.SH 债券简称: 20 浙商 01
债券代码: 163786.SH 债券简称: 20 浙商 02
债券代码: 188881.SH 债券简称: 21 浙商 G1
债券代码: 185099.SH 债券简称: 21 浙商 G2
债券代码: 185308.SH 债券简称: 22 浙商 G1
债券代码: 185506.SH 债券简称: 22 浙商 G2
债券代码: 185789.SH 债券简称: 22 浙商 G3
债券代码: 185820.SH 债券简称: 22 浙商 G4
债券代码: 138558.SH 债券简称: 22 浙商 G5
债券代码: 138923.SH 债券简称: 23 浙商 G1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原中介机构情况
(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执行事务合伙人:邱靖之
(三)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
(五)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咨询;产品设计;基础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 1.4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企业管理咨询;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原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年至 2021 年期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此期间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变更情况
(一)变更原因、原中介机构停止履行职责时间
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前次审计合同到期,重新招标确定新的事务所。根据招标结果,确定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集团内公司 2022-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目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停止履行职责。
该项变更已通过公司内部有权决策机构的审议,该项变更符合公司章程要求。
(三)新任中介机构的基本信息、执业资格、最近一年内被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情况,或者拟新聘中介机构的相关安排
1、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
3、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5、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无(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新聘任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法律法规等规则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最近一年内不存在被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情况。
(四)协议签署情况及约定的主要职责(如有)。
由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的 2022-2024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合同,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集团内公司编制的 2022-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进行审计,并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五)变更生效时间、新任中介机构履行职责起始日期。
目前中介机构已变更生效。
三、移交办理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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