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3
债券代码: 241011.SH 债券简称: 24 浙商 G2
240532.SH 24 浙商 G1
240319.SH 23 浙商 G2
138923.SH 23 浙商 G1
138558.SH 22 浙商 G5
185820.SH 22 浙商 G4
185506.SH 22 浙商 G2
185308.SH 22 浙商 G1
185099.SH 21 浙商 G2
188881.SH 21 浙商 G1
2180385.IB 21 浙商资产债转股专
项债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一、原中介机构情况
1、原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简称 浙商资产”)此前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特殊普通合伙),基本信息如简: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他业务;无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2、原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特殊普通合伙)在发
行人审计过程中正常履职。
二、聘任情况
1、聘任原因
因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特殊普通合伙)一方原因,公司
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以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公司计划在后续公司信用类
债券申报、发行过程使用对应的审计结果。
2、聘任程序履行情况及其合法合规情况
该聘任事项已履行相应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
3、新聘任中介机构的基本信息、执业资格、最近一年
内被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情况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以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聘任审计机构具有法律法规等规则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最近一年内不存在被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情况的情形。
三、聘任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以特殊普通合伙)主要职责为提供 2021-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用于公司后续公司信用类债券的申报、发行。
本次审计机构聘任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以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之盖章页)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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