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4
关于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发生变更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1 浙商 G2 债券代码:185099.SH
债券简称:22 浙商 G1 债券代码:185308.SH
债券简称:22 浙商 G2 债券代码:185506.SH
债券简称:22 浙商 G4 债券代码:185820.SH
债券简称:22 浙商 G5 债券代码:138558.SH
债券简称:23 浙商 G1 债券代码:138923.SH
债券简称:23 浙商 G2 债券代码:240319.SH
债券简称:24 浙商 G1 债券代码:240532.SH
债券简称:24 浙商 G2 债券代码:241011.SH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4 年 11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就存续公司债券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发生变更的公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 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2024年10月30日披露的《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发生变更的公告》,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如下: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李庆玲,女,汉族,中共党员,1974年10月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1999年8月参加工作,原任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陈云娟,女,汉族,无党派人士,1970年3月生,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学专业,1988年9月参加工作。原任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胡斌,男,汉族,民革党员,1974年2月生,大学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1992年9月参加工作,原任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1、根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决议》:
(1)同意李庆玲不再担任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2)同意选举李永良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根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同意增补章剑敏、程习文、曹鸿涛、汤华杰等4人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3、根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同意陈云娟、胡斌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的申请。
4、根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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