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1-19
南京江宁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金箔路 577号)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注册金额 15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 5.8亿元
增信情况 无增信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AAA
信用评级机构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明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1、2018-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9 月,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1,161.51 万元、-90,696.78 万元、-261,624.8 万元和-48,103.42 万元。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存在波动,主要由于发行人在建项目大部分处于建设期,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资金回笼量相对有限。如果未来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持续大幅波动,将可能对发行人的资金管理和偿债安排带来一定压力。
2、2018-2020 年末和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 65,440.43 万元、
71,037.02 万元、77,127.53 万元和 37,597.83 万元,主要系应收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服务管理费。根据发行人与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签订的《委托开发土地协议》和《委托开发建设基础设施协议》,为弥补发行人接受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委托而投入的大量的人员费用、办公费用、协调费用等,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同意按发行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含资金利息)的 20%支付发行人管理费。如果应收账款未能按时支付,将给发行人正常的偿债、经营带来一定风险。
3、2018-2020 年末和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合计分别为
2,102,670.45 万元、2,400,043.14 万元、2,945,282.51 万元和 3,121,372.07 万元,呈
平稳上升趋势。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合计为
3,121,372.07 万元,主要包括短期借款余额 324,940.00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 359,241.67 万元、其他流动负债余额 240,000.00 万元、长期借款余额682,509.41 万元、应付债券余额 1,392,156.91 万元和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
122,524.08 万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在银行的授信额度总额为
165.53 亿元,已使用 140.33 亿元,剩余额度为 25.20 亿元。由于近年来公司为满
足经营发展需要,有息债务规模增长较快,有息债务带来的利息支出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资金压力。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能够一定程度上改善债务结构、缓解利息支出负担,但依旧较大规模的有息债务可能会给本期债券的偿付带来一定的风险。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