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9
南京江宁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年度报告
(2021 年)
二〇二二年四月
重要提示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如有)已对年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已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重大风险提示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与募集说明书所披露的重大风险相比无重大变化。具体如下:
一、2019-2021 年度,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0,696.78 万元、-261,624.81万元和 39,518.79 万元。最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存在波动,主要由于发行人在建项目大部分处于建设期,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资金回笼量相对有限。如果未来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持续大幅波动,将可能对发行人的资金管理和偿债安排带来一定压力。
二、 2019-2021 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 71,037.02 万元、77,127.53 万元和
65,653.43 万元,主要系应收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服务管理费。根据发行人与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签订的《委托开发土地协议》和《委托开发建设基础设施协议》,为弥补发行人接受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委托而投入的大量的人员费用、办公费用、协调费用等,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同意按发行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含资金利息)的 20%支付发行人管理费。如果应收账款未能按时支付,将给发行人正常的偿债、经营带来一定风险。
三、2019-2021 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合计分别为 2,400,043.14 万元、
2,945,282.51 万元和 3,073,170.11 万元,呈平稳上升趋势。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
人有息债务余额合计为 3,073,170.11 万元,主要包括短期借款余额 399,753.42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 620,140.62 万元、其他流动负债余额 240,000.00 元、长期借款余额 604,249.37 万元、应付债券余额 1,128,334.19 万元和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80,692.51万元。由于近年来公司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有息债务规模增长较快,有息债务带来的利息支出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资金压力。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能够一定程度上改善债务结构、缓解利息支出负担,但依旧较大规模的有息债务可能会给本期债券的偿付带来一定的风险。
四、2019-2021 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4.28%、65.88%和 64.42%,呈较高水
平。如果发行人债务规模继续逐年增长,净资产规模不能保持同比增长,则发行人的长期偿债能力将会有所下降。
五、2019-2021 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 2.59、2.35 和 2.08,速动比率分别为
0.75、0.69 和 0.50。如果发行人未来短期负债继续增加,而其盈利能力、现金流量不能维持在合理水平,公司的短期偿债风险将有所增大。
六、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对外担保余额为 800,133.32 亿元,占公司净资产
的比重为 37.56%。从担保对象来看,被担保单位主要为江宁区的国有企业。但是仍不排除未来被担保公司出现经营困难、无法偿还公司所担保债务的情况,发行人可能面临代为偿付的风险,从而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受限资产为 16.50 亿元,占净资产的比例为
7.75%。虽然发行人的声誉及信用记录良好,与多家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均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正常偿付银行贷款本息,但是如果因流动性不足或因借款集中到期等原因导致发行人不能按时、足额偿还借款,则有可能导致受限资产被债权人申请冻结甚至处置,发行人的资产及业务经营将有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八、根据发行人与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签订的《委托开发建设基础设施协议》和《委托开发土地协议》,发行人以垫付资金的形式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和土地开发整理业务,工程完工后交付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时结算前期投入资金。2021 年度,发行人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取得的管理费收入为 63,134.77 万元。截至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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