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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2-21 23:56:08 股吧网页版
185426:张家港经开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2-21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4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申请文件及编制(2021 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日期,本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的规定,本次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
I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次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一节 风险提示及说明”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II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第一节 风险提
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1、 发行人有息负债规模较大风险。发行人从事的安置房及工程施工业务为资本密集型行业,对资金的需求较大。发行人除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发展外,也通过金融机构贷款和发行债券等方式融资以满足日常经营需要。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5.40%、53.26%、45.97%和 55.28%,有息债务余额
分别为 704,000.00 万元、754,833.06 万元、1,123,769.06 万元和 1,512,729.49 万
元,占当年末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3.68%、64.01%、88.80%和 82.50%,有息负债规模呈上升趋势。如果未来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和有息负债规模继续增长,若经营行业形势和金融市场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使发行人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

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大风险。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8,375.64 万元、289,502.76 万元、-288,489.02 万元及-102,405.56 万元。发行人所从事的安置房、工程施工业务的前期项目投入较大,与项目回款周期不匹配造成了前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有所波动。发行人目前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且业务已有多元化发展的趋势,经营活动现金流会趋于稳定,但仍存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风险,进而影响发行人的偿债能力。

3、 存货余额较大和周转较慢的风险。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存货余额分
别为 287,481.62 万元、375,295.52 万元、448,473.68 万元和 521,395.42 万元,占
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5.51%、16.95%、16.29%和 15.72%。截至 2021 年 9 月
末,发行人存货中主要为安置房项目开发成本等。发行人存货余额较大,存货周转率较低,发行人可能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如未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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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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