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2-24
债券简称:22 焦煤 Y1 债券代码:185432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一段 1 号)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 24 层)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签署日期: 2022 年 2 月 24 日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山西焦煤”)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2〕139 号)。
2、本次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 100 亿元(含 100 亿元)。本次债券分期发行,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批文下首期发行,本期债券发
行规模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元)。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
价格为 100 元/张。
3、本次债券拟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专业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下列资质条件:
(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2)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3)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4)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A.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2,000 万元;
B.最近 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
C.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5)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A.金融资产不低于 500 万元,或者最近 3 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
B.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 2
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上述第(1)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上述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品等;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需要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专业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4、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该级别反映了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本期债券发行前,
发行人截至2021 年 9 月 30 日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口径)为 11,130,505.01
万元。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 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合
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93,244.55 万元、149,669.64 万元及 110,358.38 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17,757.52 万元(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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