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8
曹妃甸国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一、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曹妃甸国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曹妃甸国控投资
有限公司是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曹妃甸区国资
办;后更名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国有资产管理局,简称曹妃甸区国资局)出资设立,
于 2017 年 10 月唐山市曹妃甸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登记,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500,000.00万元。
2017 年 11 月,根据曹妃甸区国资办唐曹国资复[2017]32 号《唐山市曹妃甸区财
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将曹妃甸国控投资有限公司无偿划转至唐山市曹妃甸
投资有限公司的批复》,公司股东变更为唐山市曹妃甸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 12月,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500,000.00万元,全部由唐
山市曹妃甸投资有限公司认缴。
2017 年 12 月,唐山市曹妃甸投资有限公司货币出资 1,000,000.00 万元,该出资
事项业经唐山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唐华验(设)[2017] 4 号、唐
华验(变)[2017]6 号、唐华验(变)[2017]7 号、唐华验(变)[2017]8 号、唐华验
(变)[2017]9号验资报告。
2017 年 12 月,根据曹妃甸区国资办唐曹国资复[2017]33 号《唐山市曹妃甸区财
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将曹妃甸国控投资有限公司由唐山市曹妃甸投资有限
公司无偿划转至区国资办的批复》,公司股东变更为唐山市曹妃甸区财政局国有资
产管理办公室。
2017 年 12 月,根据唐山市人民政府唐政字[2017]131 号《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
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将曹妃甸国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无偿
划转至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请示>的批复》,公司股东变更为
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 7 月,根据唐山国控集团有限公司和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移交协议书,市国资委以其持有的本公司 100%股权
以无偿划转的方式注入唐山国控集团有限公司,自 2022 年 7 月公司股东变更为唐
山国控集团有限公司。经过历次变更,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止,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000.00万元。
本公司注册地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曹妃甸工业区市政服
务大厦 B座 9019室。法定代表人:刘永东。
受政府委托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与经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
理;金属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3年 4月 27日决议批准报出。
2、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1)本公司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详见附注七、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2)本公司报告期合并范围变更
详见附注六、合并范围变更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 2006年 2月 15日及以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和投资性房地产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
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 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三、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2年 12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2年度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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