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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1-29 18:28:05 股吧网页版
185514: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曹妃甸国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向下调整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29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曹妃甸国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向下调整的核
查意见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曹妃甸国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2 曹国 02”,债券代码:185514)(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
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本期债券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成功发行,发行总额为 4.00
亿元,票面利率为 6.20%,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2 年末及第 4 年末发行人调
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我司对曹妃甸国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拟向下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是否符合《曹妃甸国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2 年末及第 4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
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第 4 年末调整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第 4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二、发行人利率调整意向

本期债券存续期为 5 年,在债券存续期内前 2 年(2022 年 3 月 10 日至 2024
年 3 月 9 日)票面利率为 6.20%,在债券存续期内前 2 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
存续期的第2年末,发行人选择下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为3.80%。

并在存续期的第 3 年至第 4 年(2024 年 3 月 10 日至 2026 年 3 月 9 日)固定不
变。

三、票面利率调整的合规性说明

发行人已于票面利率调整公告披露日第 10 个、第 5 个交易日前分别披露票
面利率调整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及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发行人已在票面利率调整提示性公告中披露投资者诉求的反映渠道,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截至 2024 年1 月 18 日,本期债券中债估值(到期)收益率为 4.66%,中证估值(到期)收益
率为 4.75%。截至 2024 年 1 月 25 日,本期债券中债估值(到期)收益率为 4.45%,
中证估值(到期)收益率为 4.59%,发行人根据市场行情,结合自身融资情况,经过审慎考虑,拟将本期债券下调票面利率至 3.80%。该票面利率未严重偏离二级市场收益率,发行人不涉及不公允下调票面利率的情况。

2024 年 1 月 19 日发行人披露《曹妃甸国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 年票面利率调整的第一次提示性
公告》、2024 年 1 月 26 日发行人披露《曹妃甸国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 年票面利率调整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后,未有投资者向发行人或受托管理人提出关于票面利率调整事项的相关诉求。

四、本次调整是否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说明

中邮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仔细核查了募集说明书中关于票面利率选择权的相关表述,表述中仅包含“调整”,无“上调”、“提升”等向上调整含义情况的表述,亦不存在理解歧义、前后矛盾等情况。

根据《曹妃甸国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附第 2 年末及第 4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次拟向下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安排符合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针对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向下调整等安排发行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中邮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将在存续期内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对受托管理人应履职事项完成相应的受托管理工作。

发行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曹妃甸国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曹妃甸工业区市政服务大厦 B 座 9019 室

联系人:陈佳程

联系电话:0315-8859780

2、受托管理人: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 17 号

联系人:付丽、任涛、吴艾芮

联系电话:010-67017788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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