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3-22
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发行人
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
(住所:海宁市海洲街道水月亭西路 336 号)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2022 年 3 月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36 号)。
本期拟公开发行的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是本次债券的第二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2、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3、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4、本期债券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3.00%-4.00%,最终
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
(T-1 日)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簿记建档结果
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T-1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5、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簿记建档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6、网下发行面向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数量为 10,000 手
(100,000 张,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元)的
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7、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9、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申请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0、本期债券向专业投资者发行,发行完成后,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上市。
11、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本期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2、有关本期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13、如遇市场变化,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可以取消本期债券发行。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 指 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
控股股东 指 海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实际控制人 指 海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董事或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或董事会
监事或监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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