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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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泸州市江阳区酒谷大道5段19号)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面向专业投资者)
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 号)
签署日期: 2021 年 6 月 23 日-2-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泸州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泸州高投”)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20]3041 号文注册。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 泸州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第二期,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
2、本期债券发行面值为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 每张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共计 500 万张,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 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上市前, 发行人
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531,380.25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合并报
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 69.64%;本期债券上市前,
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7,489.77 万元(2018 年、 2019
年及 2020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
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 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并在第 3 年末附加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本期债券由四川发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的不可撤销
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7、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不超过5.50%,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将于2021年6月24日(T-1日)向网下专业投资者进行簿记建档,并根据簿记建档
结果协商确定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1年6月25日
(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
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8、 本期债券发行仅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认购和配售的方式。网下认购-3-
采取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具体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
“6、配售”。
9、 网下发行面向专业投资者。 专业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提交《泸州市高
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认购申请表》 的方
式参与认购。每个认购利率上的认购总金额均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
并为100万元(1,000手)的整数倍。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
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时间、 认购办法、 认购程序、 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2、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本期债券具体
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3、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
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上市。
14、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泸州市高新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面向专业投
资者)》,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21年6月23日(T-2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
15、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4-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 泸州高新投、公
司 指 泸州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 指 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总额不超过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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