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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04 15:38:48 股吧网页版
188230: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泸州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4年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关于“21泸高01”转售事项)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04


债券代码: 188230.SH 债券简称: 21 泸高 0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泸州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关于“21 泸高 01”转售事项)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 201 号)

二〇二四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和《泸州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泸州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泸州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州高投”,“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编制。浙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泸州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浙商证券所做承诺或声明。

债券名称 泸州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

债券简称 21 泸高 01

债券代码 188230.SH

核准文件和核 证监许可【2020】3041 号/注册规模合计 10 亿元

准规模

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期,附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发行人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规模 5 亿元

调整前票面利 5.00%


调整后票面利 3.40%



起息日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1 年 6 月 25 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6 月 25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
付息日 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
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6 月 25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
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26 年 6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
本金兑付日 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
日为 2024 年 6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
还本付息方式 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
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担保方式 本期债券由四川发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
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发行时主体和 发行人主体评级 AA,债券信用评级 AAA。
债券信用级别
主承销商、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券受托管理人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二、重大事项

浙商证券作为泸州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上述债券全体持有人,持续密切关注本次债券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管理办法》《执业行为准则》等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根据 2023 年 10 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第六章 专业机构职责及信息披露,发行人拟转售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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