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08
债券代码:188305.SH 债券简称:H 龙债 03
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023 年部分兑付(第二次)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资金兑付日:2023 年 5 月 10 日;
2、债权登记日:2022 年 11 月 4 日;
3、持有人所持有的本期债券若涉及司法冻结、质押等特殊情况的,相应债券不进行注销,相应资金不进行发放。
根据《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关于“H 龙债 03”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
人会议决议的公告》(以下简称“《决议公告》”),《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关于“H 龙债 03”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补充说明》(以下简称“《补充说
明》”),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
向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每个持有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H 龙债 03”或“本期债券”)的证
券账户进行第一次小额兑付,本公司将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向每个持有本期债券
的证券账户(以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每个持有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为准)兑付不超过 500 张(含 500 张)债券的本息。
为免疑义,如前述证券账户在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债券张数不足 500 张(含),
则本公司已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按照债权登记日该等证券账户持有的本期债券
张数予以全额兑付;如前述证券账户在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债券张数超过 500 张
(不含)但不足 1,000 张(含)的,则本公司已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向该等证券账户
兑付 500 张,并将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向该等证券账户兑付债权登记日该等证
券账户持有的超过 500 张(不含)的张数;如前述证券账户在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债
券张数超过 1,000 张(不含),则本公司已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向该等证券账户兑
付 500 张,并将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向该等证券账户兑付 500 张。
如证券账户在小额兑付日实际持有本期债券的张数小于该证券账户在债权登记日按小额兑付安排计划兑付张数的,则按该证券账户在该小额兑付日实际持有的张数兑付;如证券账户在小额兑付日实际持有本期债券的张数大于该证券账户在债权登记日按小额兑付安排计划兑付张数的,则按该证券账户在债权登记日按小额兑付安排的计划兑付张数兑付。
为保证本次还本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全称: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二期)。
2、债券代码:188619.SH。
3、债券简称:H 龙债 03。
4、债券余额:14.87947 亿元。
5、票面利率:4.70%。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原为 4 年期,根据《决议公告》本期债券调整为 5.22
年期。
7、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根据《决议公告》,本期债券全部债券持有人的
本金兑付时间调整为自 2022 年 11 月 10 日起至 2026 年 11 月 10 日(以下简称
“新兑付日调整期间”),新兑付日调整期间维持本期债券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分期还本安排及兑付金额:根据《决议公告》及《补充说明》,本公司将进行(1)小额兑付安排:对于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每个持有本期债券的
证券账户,本公司承诺将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和 2023 年 5 月 10 日(以下简称
“小额兑付日”)分别向前述每个证券账户兑付持有的本期债券各不超过 500 张;(2)除上述小额兑付安排以外,将按比例兑付本金,具体如下:
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本金兑付金额”兑付比例
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025/6/10 10%
2025/9/10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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