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7-21 15:14:37 股吧网页版
188336: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21



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人民西路 109 号)

2021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三期)

发行公告

(面向专业投资者)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创业路 1777 号海信南

方大厦 21 层、22 层)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无锡交产”)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于 2020 年 8 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710 号”核准。

2、发行人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第三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3、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1000 万张,每张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4、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2,015,031.03 万元;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为

29,919.04 万元(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期债券不提供担保,亦没有采取抵押、质押等增信措施。

6、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合计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本期债券分为

两个品种,品种一以每 3 个计息年度为一个周期(“重新定价周期”),在每 3个计息年度(即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附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品种二以每 5 个计息年度为一个周期(“重新定价周期”),在每 5 个计息年度(即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附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的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

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 100%。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或选择在该重新定价周期末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 30 个工作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

告。本期债券品种一简称 21 锡交 Y5,代码为 188335;品种二简称 21 锡交 Y6,

代码为 188336。

在本期债券存续的首个重新定价周期(第1个计息年度至第M个计息年度,品种一 M=3,品种二 M=5,下文同)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基础期限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 300 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初 始 基 准 利 率 为 簿 记 建 档 日 前 250 个 交 易 日 中 国 债 券 信 息 网

(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 M 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 250 个交易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