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492:泰州三福重工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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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7-24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付息网点领取利息时由付息网点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付息网点
(6)本期债券利息税的征管部门:各付息网点所在地的税务部门
(二)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 2018 年 11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
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8]108 号)以及
2021 年 10 月 27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 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
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该实施期限由 2021 年 11 月 6 日延
长至 “ 十四五 ” 末, 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对境外机构投资境
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 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 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五、 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l、 发行人:泰州三福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马船西路1号
联系人:黄正东
联系电话:0523-86928807
2、 受托管理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天鹅湖路198 号财智中心 A 座
联系人:冯耀、 孙飞
联系电话:0551-65161650-8020
3、 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号
联系人:傅帅
联系电话:021-68606295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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