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04
债券代码:188523.SH 债券简称:21 锡交 03
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二期)(品种一)
2023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3年8月15日
债券付息日:2023年8月16日
由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司”)发行的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
二期)(品种一)(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支付自 2022 年
8 月 16 日至 2023 年 8 月 15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
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二期)(品种一)。
3、债券简称:21 锡交 03。
4、债券代码:188523.SH。
5、发行总额:人民币 4 亿元。
6、债券期限:5 年期。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 3.49%。
8、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分别与债券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之和;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9、起息日:2021 年 8 月 16 日。
10、利息登记日:按照上证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1、付息日:本期债券每年的 8 月 16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兑付日:2026 年 8 月 1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交易日)。
13、担保事项:本期债券不提供担保。
1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级别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5、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
16、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的付息相关事宜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22 年 8 月 16 日至 2023 年 8 月 15 日。
2、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3.49%,利息为 13,960,000.00元。
3、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3 年8 月 15 日。截止该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债券付息日:2023 年 8 月 16 日
三、本期债券的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的付息对象为截至债权登记日即 2023 年 8 月 15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1 锡交 03”公司债券持有人。
四、付息办法
1、本公司已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本公司将在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年度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2、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相应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可于兑付机构领取相应的债券利息。
五、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关于向个人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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