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0-25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无锡市太湖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面向专业投资者)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本报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
行人提供资料以及对外公布的《无锡市太湖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用
途的公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向天风证券提供的资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
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天风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
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天风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面向专业投资者)(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的规定及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本期债券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发行,募集资金 7.1 亿元,不考虑
发行费用的情况下,拟全部用于偿还借款。
无锡市太湖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董事
会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就债券募集资金用途调整事宜进行审议。
发行人结合自身偿债需求,拟调整偿还借款的具体明细,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56,000 万元用于偿还如下借款:
单位:万元
借款机构 借款日期 还款日期 拟偿还金额
宁波银行 2020/10/29 2021/10/29 5,000
宁波银行 2020/1/9 2021/12/26 16,000
江苏银行 2021/1/4 2021/11/11 5,000
国家开发银行 2011/10/31 2021/10/30 10,000
无锡农商行理财直融(20 太 2020/4/24 2021/10/22 20,000
湖新城 02)
合计 - - 56,000
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天风证券已督促发行人对照相关规章制度及募集说明书约定对调整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予以披露,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调整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可能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影响的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太湖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面向专业投资者)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1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