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20
债券代码:163539.SH 债券简称:PR旭辉01
债券代码:163540.SH 债券简称:20旭辉02
债券代码:175259.SH 债券简称:20旭辉03
债券代码:175762.SH 债券简称:21旭辉01
债券代码:188454.SH 债券简称:21旭辉02
债券代码:188745.SH 债券简称:H21旭辉3
债券代码:185851.SH 债券简称:22旭辉01
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及总经理发生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崔晓青女士,2006年8月加入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任旭辉集团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周轶群先生,2022年2月加入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20年的房地产开发经验,历任旭辉集团副总裁兼山东旭辉银盛泰总裁、旭辉集团副总裁兼江苏区域总裁、旭辉集团董事。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因工作调整,崔晓青女士不再担任本公司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周轶群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
2023年11月16日,经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人”或“旭辉集团”)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委任李扬先生为旭辉集团董事,周轶群
先生不再担任旭辉集团董事;委任傅珮女士为旭辉集团总经理,崔晓青女士不再担任旭辉集团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三)新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李扬先生,2012年10月加入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士学位以及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层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景瑞地产集团天津公司总经理。现任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助理总裁兼运营中心总经理。
傅珮女士,2011年4月加入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人员不存在被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情形或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四)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发行人将于近期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影响分析
本次法定代表人、董事及总经理等人员变动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人员变动对发行人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及总经理发生变动的公告》之签章页)
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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