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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9 10:55:03 股吧网页版
18874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警示函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28


债券简称:21 旭辉 02 债券代码:188454.SH
H21旭辉3 188745.SH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警示函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23 年 11 月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辉集团”或“发行人”)对外公布的《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向国泰君安提供的资料等。国泰君安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目录

一、 本次债券获批情况 ...... 4
二、 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 4
三、 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 ...... 6
四、 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 8
五、 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 8

一、 本次债券获批情况

“21 旭辉 02”和“H21 旭辉 3”:

本次债券经发行人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并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经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同
意发行人公开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1.68 亿元(含 51.68 亿元)的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182 号”文件同意注册,发行人将在中国
境内公开发行不超过 51.68 亿元公司债券。

2021 年 7 月 22 日、2021 年 9 月 14 日,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公司”或“旭辉集团”)分别成功发行了 30.00 亿元、18.75 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21 旭辉 02”、“H21 旭辉 3”)。

二、 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21 旭辉 02”:

1、债券名称: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二期)。

2、发行总额:不超过 30.00 亿元(含 30.00 亿元)。

3、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
权和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4、债券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6、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券。

1、债券名称: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三期)。

2、发行总额:不超过 18.75 亿元(含 18.75 亿元)。

3、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期限原为 4 年期,附第 2 年末投资者回售选
择权和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根据《关于召开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2023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以下简称“《结果公告》”)和《关于召开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2023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通知》”),本期债券(含已登记回售且未撤销
回售部分与未登记回售部分)的兑付日调整为 2025 年 7 月 14 日(如遇非交易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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