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1-04
债券代码:188748.SH 债券简称:21 珠江 0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及控
股股东发生变更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受托管理人
2021 年 11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实集团”、“发行人”、“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仅对公司债券受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公司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受托管理人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以上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以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相关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10 月 25 日印发的
《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将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90%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广州市人民政府的通知》(穗国资产权[2021]9 号),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投集团”)持有的发行人 90%股权将无偿划转至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股权变更后,发行人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权变更前,发行人为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股权变更后,发行人控股股东变更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变更具体情况
本次股权划转前,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水投集团,持股比例为 90%,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股权划转后,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为 90%。
(一)变更前发行人股权结构
(二)变更后发行人股权结构
(三)变更后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信息
本次股权变更后,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广
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人不存在控股股东持有股权被质押的情况。
三、发行人独立性状况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规范运作,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和业务体系,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独立
经营的能力。发行人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经营等方面均保持独立
性,自负盈亏、独立运作,不存在混同情形。
四、影响分析及应对举措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后,公司经营方针、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层均无变化,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以上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五、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 371--375 号世贸中心大厦南塔 28、29、30 楼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 371--375 号世贸中心大厦南塔 28、29、
30 楼
法定代表人:高东旺
联系人:伍松涛、邹依言
电话:020-87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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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