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11-22 13:51:56 股吧网页版
18874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发生变动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1-22


债券代码:188748.SH 债券简称:21 珠江 0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发生变动的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受托管理人

2021 年 11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实集团”、“发行人”、“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仅对公司债券受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公司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受托管理人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以上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以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相关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原董事、董事长为高东旺同志,基本情况如下:

高东旺同志,男,1963 年 9 月生,大学本科,经济师。历任广州市经济委
员会企业改革处科员,广州市经济委员会企业改革处副主任科员,广州市经济委员会企业改革处主任科员,广州市经济委员会企业改革处副处长,广州市国资委改革重组处处长,广州市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
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2020 年 1 月至 2021 年 11 月任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
限公司党委委员、书记和董事长。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相关通知,免去高东旺同志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三)新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新任董事、董事长为迟军同志,基本情况如下:

迟军同志,男,1975 年 11 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

位。2003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广东省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科技设计处副处长、广东省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计划资金处副处长、共青团广东省广州市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书记、广东省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处处长、广东省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前期工作处处长、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中共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委员会常委、中共从化区委办公室主任等职,现任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发行人新任董事、董事长的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公司章程的约定。

(四)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本次人事变动已经过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已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出具任免通知。

四、影响分析及应对举措

本次变动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决议有效性造成不利影响。上述人事变动后发行人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以上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五、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 371--375 号世贸中心大厦南塔 28、29、30 楼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 371--375 号世贸中心大厦南塔 28、29、
30 楼

法定代表人:高东旺

联系人:伍松涛、邹依言

电话:020-87660698、87609683

传真:020-87609431

邮编:510180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