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30
债券简称:21 珠江 01 债券代码:188748.SH
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1 年度)
发行人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 371-375 号世贸中心大厦南塔 28、29、30 楼)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二年六月
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年度报告(2021 年)》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录
第一节 公司债券概况......4
第二节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8
第三节 发行人 2021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10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12
第五节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13
第六节 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14
第七节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15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16
第九节 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17
第十节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18第十一节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
对措施......19
第十二节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20
第十三节 其他情况......21
第一节 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核准文件和注册规模
2020 年 9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 2020 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
意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珠实集董[2020]36 号),
同意发行人发行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10 年期(含
10 年期)。
上述议案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经公司实际控制人广州市国资委审批通过,
并出具了《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 20 亿元公司债券的意见》(穂国资财[2020]41 号)同意公司关于发行不超过 10 年期(含
10 年期)、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无担保公司债券的方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1]2723 号),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
三、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21 珠江 01”。
3、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3.10 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定价流程: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7、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
整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
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9、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与配售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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