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0-21
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北路 2001 号 1 幢 4
部位三层 333 室)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面向专业投资者)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发行人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或“利
程租赁”)已于 2019 年 12 月 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647
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50 亿元(含7.50 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2亿元。
2、本期债券发行面值为不超过 20,000 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不超
过 200 万张,按面值平价发行。
3、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所有者权益为 207,043.55 万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总规模不超
过人民币 75,000.00 万元(含 75,000.00 万元)。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 20,000.00 万元)。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5,554.08 万元(2018-2020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的利息的 1.5 倍。
4、本期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有担保,本期债券为 AAA 评级。
6、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5.00%-6.0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情况在上述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T-1 日)向网下专业投资者利率询价,
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7、本期债券采取网下询价配售的方式向专业投资者发行。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第三条第(六)款。
8、网下发行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 万元,超过10,000 万元的必须是 500 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申购办法、申购程序、申购价格和申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1、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2、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专业投资者)》。
13、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 义
在本发行公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或名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 指 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司、利程租赁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647 号文)核准,
本次债券 指 发行人获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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