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09
债券代码:188902.SH 债券简称:21 利程 0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职责履行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重要声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泰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泰证券作为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1 利程 01,债券代码:188902.SH)的债券受托管理职责履行机构,持续密切关注对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
(一)原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无(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变更情况
1、变更原因
根据公司新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对服务机构进行招标。经招标选聘,决定
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发行人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执行发行人审计工作。
2、变更程序履行情况
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发行人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发行人有权机构决议通过,符合相关规定。
3、新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 2206 房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55463270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执业资格: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20855463270 的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根据中国证监会在其官方网站公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录》,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备案。
(三)移交办理情况
发行人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其对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其他相关规定,办理移交完毕。
二、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及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为发行人正常业务变动,预计不会对发行人生
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泰证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职责履行机构,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二条、第十八条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就上述重大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中泰证券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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