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3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0- 23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9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2:00
⑵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5 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 2020年 5 月 15 日下
午 3:00。
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⑴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⑵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时持有公司 A、B 股股票
的股东进行网络投票时,应当通过其持有的 A 股股东账户与 B 股股
东账户分别投票。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5 月 11 日(星期
一),B 股股东应在 2020 年 5 月 6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
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⑴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
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⑶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 701 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 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 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富奥辽宁汽车弹簧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7. 关于公司2020年度资产处置的议案;
8. 关于聘任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关于审议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签署的《关联采购框架协议》等的议
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zse.cn 上的相关公告。
(二)特别提示
1、议案 6、9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履行回避表决,不接受其他股东对该两项议案的委托投票。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 5、6、8、9 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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