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22
证券代码:200168 证券简称:*ST 舜喆 B 公告编号:2021-043
广东舜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舜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以电子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上午 10:30 在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波顿科技园 A 座 1103 房公司会议室召开。出
席会议董事应到 5 人,实到 5 人,表决 5 人(其中董事陈鸿海先生委托董事陈东
伟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代董事长陈鸿成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股票终止上市后聘请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股份转让服务机构的议案》。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以下简称“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聘请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推荐公司股票在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份转让服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于 2021 年 5 月
22 日刊登的公告(编号:2021-044)相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舜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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