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12
证券代码:200512 证券简称:闽灿坤 B 公告编号:2024-004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4 年 1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方
式发出召开 2024 年第一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9 日在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电话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其中监事会主席杨永全先生以电话的形式参加;财务负责人吴建华、董秘孙美美列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永全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1
此案还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二、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健全了涵
盖整个生产经营过程的内部控制制度,以确认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形成了规范的管理
体系。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提供保证。
2、 已经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法人治理机构及内部组织机构,形成了公司内部控制
重点活动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运行。
3、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4、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
内部控制的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全面、客观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认同该报告。
议案三、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四、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3 年度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其中:
母公司报表期初未分配利润结余为人民币 383,801,160.49 元,减 2022 年现金分红
55,617,504.00 元,加上本年净利润人民币 65,756,387.15 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相关规定,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为人民币 6,575,638.72 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
盈余为人民币 387,364,404.92 元。
合并报表期初未分配利润结余为人民币 481,265,907.40 元,减 2022 年现金分红
55,617,504.00 元,加上本年净利润人民币 87,937,274.85 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相关规定,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为人民币 6,575,638.72 元;年末可供股东分
配盈余为人民币 507,010,039.53 元。
结合公司经营状况,拟定厦门灿坤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3 年末总股本
185,391,680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分红为人民币 2.5 元(含税),预
计公司用于分配的利润为 46,347,920.00 元(含税),母公司剩余的未分配利润为
341,016,484.92 元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 票同意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
报规划》,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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