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18
证券代码:000530;200530 证券简称:冰山冷热;冰山 B公告编号:2020-017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1、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3、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修订后的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主要变更内容为:修订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定义;明确了准则的适用范围;规定了确认换入资产和终止确认换出资产的时点,以及当换入资产的确认时点与换出资产的终止确认时点不一致时的会计处理原则;细化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增加了有关披露要求。
3、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 修订),主要变更内容为:修订了债务重组的定义;明确了准则的适用范围;修订了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简化了债务重组的披露要求。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按照新准则的规范重新评估了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
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的八届九次董事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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