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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31 07:34:38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广东
我是杭汽轮长期投资者,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杭汽轮主动退市重新上市不存政策性障碍,且速度快,效率高,对中小股东损失少。
现与海联讯合并吸收,存在利益输送等不公不廉之嫌。

请问贵公司为何放弃主动退市重新上市而选择吸收合并?

退一步讲,假使管理层一定要吸收合并,我们会坚决否决1股杭汽轮转3股海联讯以内的任何方案!
杭汽轮B:
投资者您好!本次采用吸收合并方式终止在深交所B股市场交易属于上市规则主动终止上市的情形。目前规则中并未见到关于在交易所申请主动终止上市并重新申请上市的明确规定和相关操作指引。而A股上市公司吸收合并B股上市公司已有历史案例,换股合并路径相对成熟。感谢您的关注。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4-11-25 15: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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