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杭汽轮长期投资者,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杭汽轮主动退市重新上市不存政策性障碍,且速度快,效率高,对中小股东损失少。
现与海联讯合并吸收,存在利益输送等不公不廉之嫌。
请问贵公司为何放弃主动退市重新上市而选择吸收合并?
退一步讲,假使管理层一定要吸收合并,我们会坚决否决1股杭汽轮转3股海联讯以内的任何方案!
杭汽轮B:
投资者您好!本次采用吸收合并方式终止在深交所B股市场交易属于上市规则主动终止上市的情形。目前规则中并未见到关于在交易所申请主动终止上市并重新申请上市的明确规定和相关操作指引。而A股上市公司吸收合并B股上市公司已有历史案例,换股合并路径相对成熟。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您好!本次采用吸收合并方式终止在深交所B股市场交易属于上市规则主动终止上市的情形。目前规则中并未见到关于在交易所申请主动终止上市并重新申请上市的明确规定和相关操作指引。而A股上市公司吸收合并B股上市公司已有历史案例,换股合并路径相对成熟。感谢您的关注。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4-11-25 15:15:10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