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8 19:13:07 股吧网页版
南风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9


证券代码:300004 证券简称:南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08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08
月 12 日以邮件、短信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学亮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高
级管理人员 2023—2025 年业绩考核标准的议案》。

总经理任刚先生、财务总监梁秀霞女士作为被考核对象,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子议案:

3.01 关于聘任何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02 关于聘任王娜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一)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产业战略布局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优化管理流程,同意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的组织架构详见附件二。
五、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同意对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陈雅兰(主任委员)、麦志荣、袁学亮

调整后:陈雅兰(主任委员)、麦志荣、史旭光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副总经理简历

1、何界先生,198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
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造总经理助理、芜湖旭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压铸事业部总经理助理。2024 年 5 月起任职于公司。

何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2、王娜女士,198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已
取得深圳证券交易……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