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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10 19:54:46 股吧网页版
安科生物: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11


证券代码:300009 证券简称:安科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2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分派的分配基数: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日总股本1,672,553,658股扣除回购账户股份4,187,406股后的股份数1,668,366,2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66,836,625.20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比例以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

本次除权前公司总股本为1,672,553,658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公司总股本)*10=(166,836,625.20元/1,672,553,658股)*10 =0.997496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 0.0997496元/股。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1月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1月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分配预案由于股份回购注销等原因而导致股本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4,187,406.00股后的1,668,366,25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月1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1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1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917 宋礼华

2 00*****790 宋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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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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