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物流可参与
2023年7月6日,新宁物流(300013)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新宁物流因全资子公司虚构合同、虚增营业收入导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被处罚
凡于2019年4月25日至2022年12月30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2年12月31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新宁物流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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