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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09 18:13:25 股吧网页版
*ST新宁: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09


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ST新宁 公告编号:2024-056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已判决。

2.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金额:

案件 1:二审维持原判,一审判决被告深圳市新宁智能物流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智能”)向原告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佛山新粤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新粤宁”)支付 933,573.87 元及相应逾期付款损失。

案件 2:二审维持原判,一审判决被告深圳智能向原告公司
子公司深圳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宁现代物流”)、深圳市新宁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宁供应链”)、深圳市新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宁”)、惠州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新宁”)支付4,103,492.8 元及相应逾期付款损失。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诉
讼案件的判决结果尚未执行完毕,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执行完毕的结果为准。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4 月,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送达
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3)粤 0310 民初 2886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2023)粤 0310 民初 2887 号]等文件,佛山新粤宁与深圳智能合同纠纷一案(案件 1)及深圳新宁现代物流、深圳新宁供应链、深圳新宁、惠州新宁与深圳智能合同纠纷一案(案件2)均已立案。2024 年 5 月,公司子公司分别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针对案件 1 的《民事判决书》[(2023)粤0310 民初 2886 号],一审判决被告深圳智能向原告佛山新粤宁支付 933,573.87 元及相应逾期付款损失;针对案件 2 的《民事判决书》[(2023)粤 0310 民初 2887 号],一审判决被告深圳智能向原告深圳新宁现代物流、深圳新宁供应链、深圳新宁、惠州新宁支付 4,103,492.8 元及相应逾期付款损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2024 年 5 月 1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案件 1:佛山新粤宁与深圳智能合同纠纷一案

近日,公司子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

《民事判决书》[(2024)粤 03 民终 23818 号],案件 1 的二审
判决情况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 13,136 元(已由上诉人佛山新粤宁物流有
限公司预交),由上诉人佛山新粤宁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案件 2:深圳新宁现代物流、深圳新宁供应链、深圳新宁、
惠州新宁与深圳智能合同纠纷一案

近日,公司子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
《民事判决书》[(2024)粤 03 民终 23817 号],案件 2 的二审
判决情况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 39,628 元(已预交),由上诉人深圳市新宁
现代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宁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宁物流有限公司、惠州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其他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339.1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2.48%。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290.80 万元,占上述诉讼、仲裁总金额的 85.75%;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
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48.34 万元,占上述诉讼、仲裁总金额的 14.25%。

四、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已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案件 情况发生了相应的进展,具体情况如下:

诉讼标的

序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 诉讼类型 或涉案金 审理机构 诉讼(仲裁)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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