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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22
证券代码:300021 证券简称:大禹节水 公告编号:2024-074
债券代码:123063 债券简称:大禹转债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大禹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45 号)核准,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638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 以 下 简 称 “ 可 转债 ” ), 发 行价 格为 每 张 100 元 ,募集 资 金 总 额
638,000,000.00 元,扣除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 13,279,056.61 元(不含税金额),募集资金净额为 624,720,943.39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3 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G11712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起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代码为“123063”,债券简称“大禹转债”。
(三) 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
日(2020 年 8 月 3 日,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
日止,即 2021 年 2 月 3日至 2026 年 7月 27 日。
(四)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4.94 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转债最新转股价格为 4.63 元/股。
二、 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 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 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 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截至 2024 年 5 月 21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
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3.94 元/股)的情形,触发
了《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维护投资者权益和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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