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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7 18:00:15 股吧网页版
大禹节水:回购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300021 证券简称:大禹节水 公告编号:2024-127
债券代码:123063 债券简称:大禹转债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 3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4.5 元/股,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2、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经公司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4、 2023 年 12 月 0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
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4),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公司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的金额合计不低于 60 万元。2024 年 7 月 6 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4),公司公告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168,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97%,合计增持金额 60.1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5、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
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届时,公司将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且可能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的风险;

(4)若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5)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无法实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授出或转让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编制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发展战略,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变动公告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
如公司未能按上述用途实施,则回购股份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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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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