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0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 O 二四年八月
目 录
目 录 ...... 1
第一章 总 则......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第三章 股 份......3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7
第一节 股 东 ...... 7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9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2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4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6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9
第五章 董事会......23
第一节 董 事 ...... 23
第二节 董事会 ...... 25
第六章 党的组织 ...... 30
第七章 总裁(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0
第八章 监事会......32
第一节 监 事 ...... 32
第二节 监事会 ...... 33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4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4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38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8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 39
第一节 通 知 ...... 39
第二节 公 告 ...... 39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0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0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41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43
第十三章 附 则 ...... 4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
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公司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于 2000 年 5 月 11 日在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 2100001050472 号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2009 年 9 月 2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50 万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股份
于 2009 年 10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SIASUN ROBOT&AUTOMATION COMPANY LIMITE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沈阳市浑南新区金辉街 16 号,邮政编码:110168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拾伍亿陆仟伍佰陆拾壹万玖仟玖佰伍拾
元整。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裁(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在国家重点发展的工业机器人及工业自动化
产业领域不断开发和进行科研成果的转化,开拓工业机器人及工业自动化设备 应用领域,形成具有规模效益的工业机器人及工业自动化设备产业,加快工业 机器人及工业自动化设备的产业化发展步伐,延长其产业链,为国民经济建设
服务。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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