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1
证券代码:300027 证券简称:华谊兄弟 公告编号:2024-106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 11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11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0日在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18号丰联广场B座9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9日以电话、通讯、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璟珏女士主持,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确定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综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次授予事项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以2024年12月10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87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7,311.2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85元/股。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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