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2
证券代码:300029 证券简称:ST天龙 公告编号:2024-090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大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有控股”)与陈华女士仲裁一案已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生效裁决,经陈华方申请强制执行,大有控
股其所持有的 14,000,000 股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 10 时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被司法执行机关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一
次公开拍卖,2024 年 11 月 28 日该拍卖已被撤回。但大有控股持有上述股份目
前仍处于冻结状态,占其所持公司总股本的 54.69%,占公司总股本的 6.98%,后续仍存在被司法处置的风险,届时可能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
结暨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4),公告内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中蜀世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中蜀”)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第二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目前,四川中蜀与江苏天目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目电力”)一案所涉的银行账户已全部解除冻结,公司将尽快解决因其他诉讼导致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推动消除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3、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披露了《2024 年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为
公司 2024 年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07,551.4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914,414.64 元。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尚未彻底好转,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数据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仍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一)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公司自 2018 年 12 月起原有单晶炉及多晶炉产品未能获得市场订单,持续停
工停产,生产经营严重困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鉴于公司当时情况,公司股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6 月修订)
的通知》,《上市规则》(2020 年 6 月修订)第 9.4 条有关其他风险警示的规
定自 2020 年 9 月 12 日起实施。自 2020 年 9 月 15 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
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90)。2020 年 10
月 15 日、11 月 4 日、12 月 4 日,2021 年 1 月 7 日、2 月 5 日、3 月 5 日、4 月
2 日、6 月 10 日、7 月 9 日、8 月 12 日、9 月 11 日、10 月 15 日、11 月 10 日、
12 月 10 日,2022 年 1 月 10 日、2 月 14 日、3 月 21 日、4 月 12 日、6 月 1 日、
7 月 7 日、8 月 1 日、9 月 1 日、10 月 11 日、11 月 3 日、12 月 5 日,2023 年 1
月 4 日、2 月 1 日、4 月 6 日、5 月 5 日、6 月 5 日、7 月 5 日、8 月 4 日、9 月 4
日、10 月 9 日、11 月 3 日、12 月 4 日,2024 年 1 月 5 日、2 月 5 日、3 月 1 日、
4 月 2 日、5 月 7 日、5 月 15 日、6 月 3 日、7 月 4 日、8 月 2 日、9 月 2 日、10
月 9 日、11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进
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1、2020-096、2020-104、2021-001、2021-015、2021-020、2021-022、2021-047、2021-055、2021-068、2021-08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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