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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23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办法
二〇二四年七月
广东·深圳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科科技”或“公司”)合同管理,明确管理职责,防范合同风险,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是公司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与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之间,为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包含合同、协议、补充协议、订单和备忘录等法律文书及其附件。
第三条 按合同所涉业务类别,可以分为业务合同和非业务合同。业务合同是指采购、生产、销售、租赁(不含融资租赁)、研发(含委托研发)、专利运营和对外投资等,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可以开展的主营业务相关的合同。除此之外的,如行政开支和人资劳动合同等其他合同均为非业务合同。
第四条 按合同文本形式类别,可以分为版本合同和非版本合同。版本合同是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制定并按照公司有关程序予以发布、适用于某一具体业务或领域的格式合同。非版本合同是指除版本合同之外,经缔约各方磋商一致达成的合同,包括在版本合同基础上对关键条款修订删改形成的合同。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朗科科技、朗科科技全资/控股子公司及朗科科技管理的外设/外派机构合同的签订及档案管理。
第二章 机构及职责分工
第六条 合同承办部门是合同的发起和执行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合同相对方的资格、资信和经营许可等信息进行收集;
(二)发起、制作合同,提供申请审核资料,对合同商务条款进行确认;
(三)执行公司内部审批流程,并按公司制度及合同约定完成合同签署;
(四)组织生效合同的全面履行,与合同相对方进行沟通;
(五)与合同执行相关的其他职责。
合同承办部门对以上相关职责,承担第一责任。
第七条 计划财务部是公司合同的财务审核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履行合同的财务审核职责。审核和确认合同内容中涉及金额、交易安排、业务规则、履行方式等商务条款;
(二)负责合同相关法律文件的履约提醒和跟踪监督;
(三)对履约异常合同,有权提请法务与知识产权部和内审部介入调查;
(四)其他有关职责。
第八条 法务与知识产权部是公司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健全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流程,组织推进实施;
(二)制定和推行公司合同标准化、规范化,建立并维护版本合同库(以下简称“合同库”);
(三)履行合同的法律审核职责;
(四)组织开展合同管理检查、培训和交流;
(五)与合同管理有关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综合管理部是公司合同用印及档案的归口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履行合同编号职责;
(二)根据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及本制度规定履行合同用印职责;
(三)负责业务合同和非业务合同的归档管理工作,对公司已签订合同进行存档、扫描;
(四)组织实施合同保管及借阅、调阅工作,制定相关工作细则;
(五)与合同用印及档案管理有关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 内审部是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监督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合理关注和检查公司合同管理流程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并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三章 合同管理流程
第十一条 合同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流程,涵盖合同发起、制作、审核、签署、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归档以及审查、监督等全过程。
合同承办部门应建立合同责任人机制,原则上,包括客户经理、项目经理等在内的合同实际责任人,不论是否在合同签署、变更、解除等相关环节签字,均对合同管理负有第一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发起、制作
合同承办部门在合同发起前,应按照本办法及《合同管理操作指引》的规定执行,应对合同相对方的资质、经营许可和履约信用等信息进行收集,并对相应文件的目的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查。对于按规定需经过采购招标方式的,应当严格执行。
合同承办部门应根据实际业务情况,优先选择公司版本合同制作业务合同,合同发起人、实际责任人(客户经理、项目经理等)及部门负责人应在审批流程中对合同基本信息进行确认。
第十三条 版本合同库
法务与知识产权部负责组建及维护公司合同库,合同库的版本合同均由法务与知识产权部起草、修订及解释,并经公司审批通过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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