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0-04-20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中青宝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本保荐机构”)作为
深圳市中青宝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青宝”、“公司”)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中青宝2009 年度规范运作的情况进行了跟踪,现将相
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青宝执行及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
公司资源制度的情况
(一)中青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中青宝实际控制人是李瑞杰、张云霞夫妇。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李瑞杰、
张云霞夫妇通过深圳市宝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宝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间接持有公司40,800,000 股,占总股本的40.8%。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控制关系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为深圳市宝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25,500,000股,通过深圳宝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5,300,000 股。
(二)中青宝执行及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
公司资源的制度情况
保荐代表人通过查阅公司的相关制度、审计报告、三会资料以及《关于深圳
市中青宝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深鹏所股专字[2010]239 号)等相关文件,以及与相关人员进行
访谈等方式对中青宝制定、执行及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
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相关制度的情况进行核查。
2009 年,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信息披露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
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以及《内部审计制度》,并修订了《公司章程》,逐
步建立健全了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的要求规范运作,防止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010 年2 月11 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后,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
文件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相关要求,公司又进一步制定并完善了一系列公司制
度,如(1)修订《公司章程》;(2)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3)制定《突
发事件处理制度》;(4)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5)制定《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制度》;(6)制定《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7)制定《投资者接待制
度》;(8)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9)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10)制
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11)修订《总
经理工作细则》等等。
本保荐机构认为:中青宝已经制定并逐步完善了防止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相关制度,且前述制度在2009 年度得到有效执行,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情况。二、中青宝执行及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
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的情况
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
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工作细则、《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
保荐代表人查阅了公司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相关
文件、2009 年度审计报告、200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抽查公司记账凭
证和资金往来记录,抽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现金报销单和工资支
付记录等材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本保荐机构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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