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5
证券代码:300054 证券简称:鼎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8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1月 1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送达,2024年 11月 4日
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朱双全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鉴于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认购的中银理财-臻享(封闭式)理财产品,虽根据理财产品协议、产品说明书以及产品购置回单等,产品风险等级为R3-中等风险,非高风险产品,但考虑参考年化收益率为5.70%,相对较高。且该产品虽非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董事会决议前6个月内购买,但因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到期赎回,故谨慎性考虑,公司将其认定为财务性投资,据此,公司拟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中的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调整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92,000.00万元(含92,000.00万元),且发行完成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不超过50%,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调整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91,000.00万元(含91,000.00万元),且发行完成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不超过50%,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调整前: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2,000.00万元(含9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号
1 年产 300 吨 KrF/ArF 光刻胶产业化项目 80,395.30 48,000.00
2 光电半导体材料上游关键原材料国产化产业基地项目 23,458.74 17,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7,000.00 27,000.00
合计 130,854.04 92,000.00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设,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以有关主管部
门备案文件为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调整后: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1,000.00 万元(含91,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 300 吨 KrF/ArF 光刻胶产业化项目”、“光电半导体材料上游关键原材料国产化产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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