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0-02-25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BlueFocus Communication Group Co., Ltd.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甲10 号3 号楼20 层20A)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 楼)2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
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
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
资决定。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
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
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 ; 中国证券网, 网址 www.cnstock.com ; 证券时报网, 网址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
文。
公司共同控制人赵文权、孙陶然、吴铁、许志平、陈良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其持有的股份;赵文权、孙陶然、吴铁、许志平、陈良华作为公司董事承诺:上述承诺
期限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此外,赵文权、孙陶然、吴铁、
许志平、陈良华作为公司一致行动人(共同控制人),承诺自上述期限届满日起三年内
减持股份的,减持后本人持股比例不低于首发上市时公司总股本8,000 万股的百分之六,
并且不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
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锁定的有关规定。3
本公司上市公告书已披露本公司2009 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和现金流量表,其中,2009 年1-9 月及对比表中2008 年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
请投资者注意。4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 年9 月修订)》编制而成,旨
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
司”、“发行人”或“蓝色光标”)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09 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
超过2,000 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本公司本次共发行2,000 万股新股。本次发行采用网
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
下向股票配售对象配售数量为4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数量为1,6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发行价格为33.86 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64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蓝色光标”,股票代码“300058”;其中本次
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1,600万股股票将于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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